宋朝卖官也与前朝一样,事实上可区分为制度性卖官和官员私下卖官两类,今分别予以简单介绍和论述。
一、进纳授官
一、进纳授官的起源和卖价:宋朝建国后,为了革除唐五代以来军阀割据的弊政,大力崇尚文官政治。在官场中以进士等科举出身为荣,谓之“有出身”,其它入仕者为“无出身”。1马端临说:“宋兴以来,所重者独进士,若纳粟授官,止赎刑而已,于民政无预也。”2林駉《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5说:
“国朝诸科并建数路,得人无非奉若天道。至于鬻爵虽间举行,皆为权宜之制,故入粟六百石与补上造之请,非备边不许也。出粟五千余石,赐第班行之请,非补之则不许也。或以赈水旱,或以备籴本,无非为权宜之制。诚以鬻爵之法,虽所以济人事之不及,非所以体天道之至公。故随举随罢,终不以为经久之策。淳熈(宋孝宗)之君曰:‘理财有道,均节出入足矣,安用轻官爵,以益货财。’则其不得已之意为可知矣。元祐之臣曰:‘纳粟不如资荫,资荫不如进士。’则其轻重之意从可知矣。”
宋朝设置卖官制度,虽有进纳授官、3进纳补官、4进纳出身、5进纳买官、6进纳官、7进纳官人、8进纳出身人、9进纳人、10进纳、11纳粟、12纳粟补官、13纳粟授官、14纳粟得官、15入赀补官、16纳赀授官、17献助补官、18献纳补官19等各种名称,含义稍有差异,实际上则是一回事,只作为“权宜之制”。
《宋史》卷158《选举志》说:“太祖设官分职,多袭五代之制,稍损益之。凡入仕,有贡举、奏荫、摄署、流外、从军五等。”可知当时尚没有把进纳作为一种入仕门径。另据《宋会要》职官55之29,宋朝最初施行制度性卖官,是始于宋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正月:
“诸州军经水潦处,许有物力户及职员等,情愿自将斛斗充助官中赈贷,当与等第恩泽酬奖。一千石赐爵一级,二千石与本州助教,三千石与本州文学,四千石试大理评事、三班借职,五千石与出身、(三班)奉职,七千石与别驾,不签书本州公事,一万石与殿直、太祝。”20
此处的“有物力户”较易解释,即是富民,“职员”估计即是“衙前职员”之简称,是指富民当衙前者。21其它如三班借职、三班奉职、殿直属低等武官,而助教、文学、大理评事、别驾、太祝属低等文官。“与出身”则是特授科举出身,等同于对科举末等者的恩赐,而非正式及第者。据后引的记载看来,应是科举的科目之一的同学究出身。
此后的进纳授官也大致授低官。如《宋会要》职官55之30-32载宋真宗景德时,规定在沿边送纳军储的“酬奖”,列表如下:
地区与军储额
卖官名
河北定州等地
陕西环州等地
河北洺州等地
陕西泾州等地
河北怀州等地
陕西永兴军等地
一千石
一千二百石
一千五百石
本州助教、文学
二千石
二千四百石
三千石
与出身
三千石
三千六百石
四千五百石
主簿、县尉、三班借职
四千石
四千八百石
六千石
三班奉职
五千石
六千石
七千五百石
诸寺、监主簿
六千石
七千二百石
九千石
秘书省正字、校书郎
七千石
八千四百石
一万五百石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
八千石
九千六百石
一万二千石
大理评事、殿直
九千石
一万八百石
一万三千五百石
诸寺、监丞,侍禁
一万石
一万二千石
一万五千石
大理寺丞、供奉官
可知北宋前期至中期的卖官仍分文、武两类,文官中的主簿、县尉到大理寺丞都属寄禄官,而非实职差遣。其中官位最高的文官大理寺丞和武官东头、西头供奉官,只相当于元丰改制后的从八品宣德郎(宣教郎)和从义郎、秉义郎。
除了粮食之外,卖官尚有多种钱财和方式。如宋仁宗康定时,韩琦建议,“听富民自雇人夫修筑”庆、鄜、泾三州城,“三万工与〔太庙〕斋郎,五万工与试监簿或同学究出身,七万工与簿、尉,八万工〔与借职,十万工〕与奉职”。这是以雇工修城费用的“工”为计量单位,进行卖官的特例。22
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规定在河北、京东、京西和开封府:
“许诸色人进纳秆草,等第与恩泽。杂秆草每束湿重五十斤。一万五千束与本州助教,二万束与司马,二万五千束与长史,三万束与别驾,四万束与太庙斋郎,四万五千束与试衔、同学究出身,五万束与(主)簿、(县)尉、(三班)借职,六万束与(三班)奉职。
秆草每束湿重一十五斤。二万束与摄助教,三万束与州助教,四万束与司马,五万束与长史,六万束与别驾,七万五千束与太庙斋郎,八万五千束与试衔、同学究出身,九万五千束与(主)簿、(县)尉、(三班)借职。”23
这是进纳饲草的实例。“试衔”即“试衔官”。24如宋神宗时,“剡人黄庸世以赀雄里中,纳粟,得试将作监主簿”。25胡宿《文恭集》卷18就保留了两份制词,一为“进纳梢草空名助教制”,二为“在京进纳斛斗,楚州等第戸房旺可将仕郎、守本州助教制”。当时的将仕郎属文散官,而非元丰改制后之寄禄官。
北宋末年,金军兵临开封城下,无能的宋廷企图奉献金银,而求金人退兵。城中“收簇大金犒赏金银”,“有广福坊李隶,已纳金六百七十四两,银一万四千七百四两九钱,葛关金六百两,银三千五百七两”。宋钦宗“御寳批李隶与成忠郎,葛关与保义郎。凡此同日数百户,以劝来者”。26这是进纳金银卖官的实例。然而增加了数百名进纳人,却仍无补于皇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