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

[日期:2007-09-03] 来源:net  作者:net [字体: ]
秦是个体小家庭定型化时期,所谓定型化是指它不仅作为一个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集团,而且成为一个最基本的社会组织细胞;在政治上得到了国家的承认,是户籍的最基本单位;在经济上成为一个耕织结合在一起,自给自足的独立经济实体;在社会伦理上又是一个充满天伦之乐的小天地。在这个小天地中,人们可以得到最基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满足。

秦个体小家庭制度的确立和巩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秦新兴一夫一妻制个体小家庭的积极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以一对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男耕女织,构成相互提携力最顽强的小圈子,家庭成员间在生产劳动中彼此毫不攀比,生产积极性高涨,父子戮力,相忍饥寒,朝夕艰苦从事。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良好民风的形成与自力更生个体小家庭的训练是分不开的。个体小家庭作为社会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其作用不可低估。直系个体小家庭成员间相互依存性最强,血缘关系简单,彼此亲合度达到最高点,父、家长权、夫权降到最低点,因而也是最稳定的一种家庭形态。过去那种表示贵族大家长特权的熏、因、报等家庭制度,被直系个体小家庭一扫而光了.独立的、同时也是分散而孤立的个体小家庭成为社会政治的出发点,在一定范围内的家际关系也由原来的充满血缘情感,而变为浓重的地缘社会政治色彩,族类意识淡薄。这是社会政治进步的表现。个体小家庭为国家租赋徭役剥削提供了最广泛、也是最稳固的基础。宗族、大家庭的解体,个体小家庭的发展,家庭成员的个性增强了,自由化程度高了,妇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放。从战国士民阶层的兴起到陈胜、吴广“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新社会意识的出现,再到小农个体家庭出身的刘邦成就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庶民天子,实为中国古代史上的一大变局。这与小农个体家庭的发展是直接关联着的。


上一页 [1] [..8] [9]    
阅读:
录入:戒 定 慧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楚国的前期历史
下一篇:战国都城形态的东西差别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VCVCVCVXC   (SDD ,09/04/2007 14:51:11 )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