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先秦儒家的战争伦理观

[日期:2006-12-01] 来源:中华历史文化网  作者:未知 [字体: ]
二、攻伐救守,仁义为本。

西洋近代军事理论的鼻祖克劳塞维茨将军(Carl von Clausewitz, 1780-1831)曾在著名的《战争论》一书的第一篇《战争的性质》中说:战争的真正要素是“搏斗”,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因而战争的本质就是暴力冲突——“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第一章)。战争的本质是人类暴力,但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观却将战争的正义性服从于战争的目的性(目的高于一切),他说:“暴力,即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没有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目的”,“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度的”(第一章)。而与此相反,儒家的战争观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战争观,却是战争的目的性服从于战争的正义性——即战争的最高目的是为了实现人间正义,而不是纯粹的国家利益等(纯粹的某方利益往往倾向于战争)。

孟子有一著名的论断,那就是“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孟子断言“春秋无义战”,在《孟子》原文中,主要是孟子以为地位相等的诸侯列国之间,在政治上根本就不存在着相互“征讨”的合法性理由(详见后述)。不过,根据《孟子》全书或孟子一贯的思想精神,也可以推定孟子“春秋无义战”的论断是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这一民生精神或仁政思想的必然命题,当然也是古人“天地之性[生]人为贵”(《孝经·圣治》)、“人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孙膑兵法·月战》)和“天生百物,人为贵”(《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一》)这种思想精神的必然命题。先秦儒家,尤其是生活在“以攻伐为贤”(《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力征争权,胜者为右”(《淮南子·要略》)或“多皆攻伐并兼”(《墨子·非攻下》)的战国时代的孟荀儒家,他们着重考虑的是——何种战争为正义?何为正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试论春战时期的禘礼
下一篇:周代都市的发展与商业的发达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