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主张很明显:他以为必要的军备是必须的,而必要的战争又是当然的,那么如果要准备军备和进行战争,对派遣战争的参与者,就必须进行必要的战事训练;而派遣没有经过训练的国民参与战争,就等于让他们在前线白白地送死(因不懂战事)。故“以不教民战”不仅仅直接贻害了战事,而且首先就是对人的不负责任。“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论语·述而》)可见孔子是反对有勇而无谋的(当然也反对无勇,仁、智、勇是三达德),主张要有谋略、胆识和战术(或技能)。在“以教民而战”也就是用训练过的人作战或者训练人以作战这一点上,孟子的思想完全等同于孔子,他说:“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孟子·告子下》)所以孔子又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论语·子路》)
当然,孔子的“教民”不仅有军事方面的训练和教育,也自然更有文化或人文方面的教育,此孔子所谓的百姓“庶矣”(人多起来)当“富之”进而“教之”(《论语·子路》)的含义,也是孔子“六艺”教育中礼、乐和射、御各二项人文性技艺和战事性技艺并列实施的原由,更是孟子主张里先“制民之产”(富之)后“谨详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孟子·梁惠王上》)的逻辑。这里尤要警醒,我们不要以孔子处处讲礼乐和仁义而误以为孔子就是不重视军事或战备,乃至要以孔子、孟子着重宣扬的礼乐和仁义来反对军事、战备、兵法等。清代经史学家孙星衍在《孙子十家注·孙子兵法序》中说得好:“孔子曰:‘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今世泥孔子之言,以为兵书不足观;又泥赵括徒能读父书之言,以为成法不足用;又见兵书有权谋、有反间,以为非圣人之法,皆不知吾儒之学者。吏之治事可习而能,然古人犹有学制之惧。兵凶战危,将不素习,未可以人命为尝试,则十三篇之不可不观也。”
故而,孔子主张“以不教民战”既来自对人民性命的体恤和敬重,也来自对军事技能、战争权谋等的关虑与重视。“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论语·述而》),故应该高度重视谋略与技艺,否则轻则事倍功半或一事无成,重则损兵折将或自丧性命,乃至危国倾邦、生灵涂炭。“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在孔子看来,一味空谈义理、高标仁德并非君子而实乃乡愿,《韩非子》所记载的宋襄公、徐偃王等“惟仁”而败的故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五蠹》),也足以证明了孔子“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和司马迁“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史记·律书》)的严肃结论。所以明代学者赵本学在《孙子书校解引类·孙子书序》亦说:“用兵而不以权谋,则兵败国危而乱不止。君子不得已而用权谋,正犹不得已而用兵也……古人著兵书凡四十余家,存者今有七。孙子十三篇,实权谋之万变也。数千年来,儒者未尝一开其扃钥……儒者生于其时,遇国家有难而主兵何不可之?有其曰‘猥云德化,不当用兵’,此迂儒保身之谋,卖国之罪也。”
与战国时代的孟子面对诸侯攻战而高倡仁义相比,春秋时代的孔子比孟子更加平和而客观地看待战争或战事。前文所引《史记·孔子世家》“臣闻有文事必有武备,有武事必有文备”和《论语》“子之所慎:斋、战、疾”、“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等,足资证明。“以戈止武、以战止战”的有限战争观(有限的必要),是先秦儒家对于战争或战事的基本态度或立场;太史公司马迁《史记·律书》这句话,敝以为亦深得孔子之真意:“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用兵,大至君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吕氏春秋·荡兵》则所谓“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是也。